的确如此,像《我不是药神》,需要什么好演员呢?不需要,而且电影中贯穿了大量群演,一位老阿姨跟警察叔叔说的那句话:是不是假药我们自己还不知道吗?我们只是为了活命。。。。,所以,如果电影素材足够好,好演员只能是锦上添花,完全做不到把电影演活,因为故事本身就是接地气的活生生的案例。
这部反案记同样,电影一开始就告诉你,来自真实故事。再加上上个世纪30年代,世界动荡,美帝经济大萧条等时代背景,真的不缺乏故事素材。每个人都喜欢生活安定,经济繁荣。但仅从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而言,那肯定不是好事。电影就需要冲突,摩擦。平平淡淡的电影是没人看的,所以,平反昭雪,沉冤得洗的故事素材,是最能赚观众眼泪的。
很多中国人口中,上个世纪样板戏中的名言:8年了,别提它了。。。,犹言在耳。这部《反案记》在上个世纪40年代,老母亲为救狱中冤屈的儿子,用了11年赚了5千美金,之前还是3千,但是无人理会她的广告,她坚信,如果5千美金还不够,我继续再干多11年,她就可以再赚多5千,变成一万美金,肯定最后能救自己的儿子,他的儿子,也称就是这个母亲的信念,让他选择继续活下去。想想看,这样的场景哪怕不能敢动美国人民,也肯定能够感动中国人民,这不明摆着中国人的苦难写照吗?
另外说两个角度的思考,一是斯都华演的电影很多,人所共知,我不清楚那个年代是不是好的男演员不多,其实斯都华只适合演律师,学者和文职人员的角色,比如他另外一部著名电影《后窗》,但很明显他也演过不少牛仔角色,都是非常别扭的,他没有硬汉形象。
还有一点就是电影中的穿帮内容,斯都华找到犯人前妻,指望对方说出犯人罪有应得,自己是主动要求离婚的。然而前妻说是犯人要求离婚的,为了孩子成长阶段不被歧视。自己仍然深爱自己的前夫,他是个大好人云云。但我们看剧情就知道,这位前夫是有案底的,在被控告前就在假释阶段,罪名就是偷东西还是啥的,需要定时到法官那里报到。我们常说,贫困不是抢银行的理由,他的前夫如此“好人”,哪来的前科?这些无论是哪个年代和现代而言,观众好像都无法接受,特别在剧情中,前夫犯人所表达出的憨厚。